广告忽悠人买酒不能"醉" 这几家鸿茅药酒摊上事了
春节期间,酒类市场处于旺销季。近日临桂区工商部门对辖区内酒类市场进行了专项检查,发现目前市场上的酒类广告存在不少误导消费者的问题,工商人员因此提醒市民们买酒别被虚假广告给忽悠了。
1、明星代言未必靠谱
工商执法人员在检查时,发现临桂区有三家药店的玻璃门、柜台等处贴有由某著名影星代言的鸿茅药酒广告,称“鸿茅药酒,一药治多病;一药贯通三焦,多病同治,慢病快治”,还宣称鸿茅药酒是国宝级药酒,入选“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”等。有家药店广告还称该药酒是春节送礼的上好佳酒,购3瓶送1瓶。
但工商执法人员指出,药酒属于药品,这样的广告违反了《广告法》第十六条“医疗、药品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、证明”的规定,属于虚假违法广告,工商执法人员当即责令店家停止违法行为。
工商执法人员提醒,所谓药酒,顾名思义,它也是一种药。有些人以为药酒有养生滋补的作用,多喝对身体健康有益。这种观念是不正确的,因为药酒含有药材,大量饮用药酒相当于过量服用药物,甚至有可能会药物中毒。
2、年份、名分弄虚作假
近年来,一些企业在酒类广告宣传上想尽办法宣传其白酒的品质、特型、年份等,以吸引人购买。临桂区工商执法人员近日在检查中发现,多家米酒厂在其米酒的瓶贴印上“十年陈酿、贵宾专供”,“洞藏8年陈酿、佳节饮酒最好”等等字样。
另外,执法人员还发现,市场上有多个酒厂在其生产的米香型白酒包装盒上印有“中华老工艺”、“中国名优产品”、“中国放心食品信誉品牌”、“××论坛指定专用酒”、“××国际博览会指定用酒”等字样。执法人员认定这些广告构成《广告法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“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、误导消费者的,构成虚假广告”的行为。除责令厂家停止违法行为外,还将进一步查处。
工商执法人员说,一般消费者都会想当然地认为,“年份”即是窖藏时间,“十年陈酿”指的就是这种酒窖藏了十年。但事实上,陈酿酒并不是将窖藏一定年份的酒即时包装而得来的,市面上出售的绝大多数白酒都经过了调制。临桂区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说,据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白酒专业委员会专家介绍,有些酒厂建成才几年,就开始卖十年的年份酒,现在市场上的年份酒多数是在玩概念,一瓶年份酒甚至只含有少许老酒,白酒窖藏年份想调成多少年就随便调,而消费者却仍在为“年份”买单。
执法人员指出,“年份酒”已成了一些白酒厂商的“数字游戏”,随意标示,“勾调酒”冒充“纯粮酿造酒”销售,在现有技术检测手段下无法被识破。花样繁多的概念成为部分无良厂商牟取暴利的工具。工商执法人员提醒消费者不要轻信经营者鼓吹“年份酒”、“窖藏酒”的内容。
3、鼓吹“喝酒有益健康”
新《广告法》中规定,酒类广告中不得含有诱导、怂恿饮酒或者宣传无节制饮酒;不得出现饮酒的动作;不得表现驾驶车、船、飞机等活动;不得明示或者暗示饮酒有消除紧张和焦虑、增加体力等功效。
但工商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,仍有一些酒厂使用具有诱导、怂恿性的词语打擦边球,钻法律的空子。在检查中执法人员看到,一家酒厂在其生产的“枸杞养生酒”标签上印有“适合不同人群随意饮用”字样;而另一酒厂更为胆大,竟在其生产的低度米酒标签上印有“常饮低度酒,精神抖擞、有益健康”等醒目字样。这些广告语均违反了《广告法》关于酒类广告禁止“诱导、怂恿饮酒或者宣传无节制饮酒”的规定。
专家认为饮酒对健康的影响是多方面的,不应仅考虑对心血管疾病的影响,饮酒对癌症风险的影响是只要喝了,就会增加。最近,世界卫生组织已明确指出,酒有益于健康的说法根本没有严谨的科学根据,根本不存在饮酒有安全量的问题。因此,千万不要因为喝酒有可能防治动脉硬化而开始饮酒。
4、遇到问题酒 向工商举报
针对一些酒类广告言过其实的现象,工商执法人员提醒消费者一定要擦亮眼睛注意鉴别。在买酒时要留心包装上的广告是否有违法行为,如有违法行为可向工商部门举报。
工商执法人员还提醒商家,新《广告法》对虚假违法广告的罚款金额进一步提高,发布虚假广告的,由原先规定的一倍至五倍提升为三倍至五倍;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。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明显偏低的,最高处罚金额可达200万元。除了缴纳罚款,违法企业还可能面临吊销企业营业执照等被强制退出市场的处罚,并将纳入信用“黑名单”,予以曝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