预防禽流感 关注禽类食品安全问题
人感染禽流感,是由禽流感病毒引起的人类疾病。禽流感病毒,属于甲型流感病毒,根据禽流感病毒对鸡和火鸡的致病性的不同,分为高、中、低/非致病性三级。由于禽流感病毒的血凝素结构等特点,一般感染禽类,当病毒在复制过程中发生基因重配,致使结构发生改变,获得感染人的能力,才可能造成人感染禽流感疾病的发生。高致病性H5N1亚型和2013年3月在人体上首次发现的新禽流感H7N9亚型尤为引人关注,不仅造成了人类的伤亡,同时重创了家禽养殖业。合理有效的预防禽流感还是比较重要的。
青海省加强禽类食品安全监管
据青海新闻网讯 根据国家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联防联控工作要求,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,省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近日印发《通知》,部署全省进一步加强禽类食品安全工作。
《通知》要求各级政府高度重视禽类食品安全监管工作,认真履行食品安全负总责的职责,部署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联控工作,进一步加强对生产经营者采购、加工、经营禽及禽肉的监管力度,严格落实禽类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责任,切实抓紧抓好禽类食品安全监管各项工作。《通知》明确了在禽类食品监管工作中相关部门工作职责,要求相关部门要加强对禽类食品养殖环节的监管,严肃查处养殖、经营、运输无检疫证明、检疫不合格的禽类食品或者病死禽的非法行为;做好屠宰检疫工作,确保活禽进屠宰厂(场)前检疫率达到100%。要加强禽类定点屠宰企业资格证牌使用管理,坚决打击私屠滥宰。加强禽肉生产企业的监管,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。落实市场开办者和场内禽肉经营者责任,严把禽肉质量市场准入关,确保销售的禽肉要100%来自定点屠宰企业。加大对餐饮服务单位采购的禽肉及制品检查力度,严厉打击餐饮单位采购、使用掺杂掺假、来源不明、病死、无检疫合格证的禽肉类及肉制品。
禽类食品安全问题亟需清源正流
为净化禽类食品源头,规范禽类食品流通环节,积极发挥社会监督作用,保障禽类食品放心消费,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中国消费者协会共同主办、中国消费者杂志社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九十一团联合承办的“科学引导、放心消费 禽类食品安全消费大家谈”活动于28日在北京举行。
与会嘉宾就养殖环节和流通环节出现的禽类食品安全问题的根源、表现以及解决方法一致认为,禽类食品安全问题亟需清源正流。应科学地研究和解决饲养环节层出不穷的问题;而在流通环节,则应严加规范,并且鼓励企业从诚信、道义和企业的长远利益出发,让禽类食品信息更透明,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,进而保护消费安全。
宜昌市四部门携手从源头监管禽类食品安全
昨日,宜昌市工商局、商务局、畜牧局、卫生局发布通知,四部门决定在全市建立肉禽市场联合监管制度。今年6月份以来,四部门进行肉禽市场专项整治行动,查处病死猪肉(瘦肉精检测卡)、白条肉、未经检疫禽类数千公斤。
为建立长效监管制度,在联合监管肉类市场的基础上,四部门决定将禽类生产、流通、销售各个环节的监管串成线,商务局屠管办负责指导家禽加工企业;卫生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消费环节的禽类食品台账及票证备案制度;畜牧部门负责肉禽食品的检疫,严禁未经检疫的禽类产品出厂;工商部门负责禽类交易市场和其他经营场所的管理,严禁未经检疫的禽类及产品上市销售。
全市将推行禽类产品“厂场挂钩”制度,引导和推行禽类屠宰示范企业与集贸市场、超市挂钩,通过整体租赁、定向配送等方式,保证肉品质量。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逐步取消活禽交易和宰杀,提升集贸市场整体环境。